兴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月20日通过,决定任命:何厚高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免去:钱长贵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贺传祥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陈娇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周勇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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