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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主要职责及业务范围
时间:2018-06-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责。刑事立案监督包括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

(二)业务范围

1.审查批准(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

2.复议侦查机关不服不批准逮捕的案件;

3.监督侦查机关的办案期限是否合法;

4.监督侦查机关的立案活动;

5.监督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

6.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7.法律规定或者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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