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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男子沦为“卡农”帮助转移诈骗资金1.15亿元获刑
时间:2023-1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卡农”是指专门为犯罪分子提供银行卡,用于转移涉案资金,从而非法牟利的人员。简单来说,“卡农”就是犯罪“工具人”,不仅赚不到想象的高额报酬,还会因此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从而“锒铛入狱”。

案情回顾

2020年5月,蒋某某在明知不能将个人银行卡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不仅将自己持有的银行卡和妻子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还到银行办理新卡提供给他人使用。经查,蒋某某提供五张银行卡共计帮助转移资金1.15亿元,关联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023年5月26日,蒋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兴仁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兴仁市公安局移送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蒋某某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遂向兴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11月21日,兴仁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一万五千元。


检察官普法

所谓“帮信”罪,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检察官提醒

在电信网络诈骗花样百出的当下,广大群众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切勿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及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出借或出售给他人。在日常经济交往中,也不要轻信“来钱快”等各种利益陷阱,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出租、出售银行卡的行为坚决抵制,确保自己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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