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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检察 推进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梁红)强党建,带队建,促业务。近年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保障、激励和支撑作用,以“党建+检察”为抓手,把党建工作抓实抓细,自觉把党建工作融入检察工作全局中思考、谋划,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努力实现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1多个业务条线工作名列全州前茅,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贵州省“最美劳动者”、全州优秀共产党员、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全州妇女儿童维权先进集体等荣誉,4个集体和21名个人荣获最高检及省州市表彰。

夯实主体责任  强基固本激活力

“以党建促队建,以党建促业务,基层党建工作做细了就是凝聚力、做实了就是战斗力、做强了就是影响力”。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深知这个道理。为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兴仁市检察院设置院党总支部,下设三个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均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担任。政治部负责具体抓好党建日常工作以及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信息汇总、党建考核等工作。各党组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抓好党支部和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努力实现讲政治与强业务有机统一,为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奠定组织基础。

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院党组每年认真制定并贯彻落实《兴仁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院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各支部履行从严治党治检重点工作内容,积极履职,压紧压实主任责任。

完善工作制度  建章立制添动力

制度建设是推动工作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完善党建各项工作制度,在建章立制上再加强,不断发挥制度效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围绕法律监督专项整治、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暴露出的制度机制短板弱项,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注重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制定出台规章制度6项,形成了《兴仁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制度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的通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内部轮岗交流工作暂行规定》等一批制度,促进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加强对干部的管理,修订完善了《兴仁市人民检察院考勤管理办法》《兴仁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干部队伍动态考核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将党建纳入检察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院党组秉持严管就是厚爱原则,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廉政家访、党员政治生日、干警思想动态分析等各项制度,通过单位、干警、家属“三位一体”的工作布局,打造“廉政家属共同体”,充分发挥“八小时外”管理的监督,传承和弘扬良好家风,筑牢家庭廉政防线,既关心干警的思想又关心干警的生活,提升党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深化学习教育  思想淬炼有定力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线上采取“两微一端”和主流媒体进行自学,线下依托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生活制度开展多种形式,举办党史知识竞赛活动,邀请市委党校讲师开展专题培训等的专题学习,依托海河战斗遗址和烈士陵园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开展走访慰问、主题党日活动,到学校、企业、社区开展宣讲,把党的声音传递给群众。党组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党建工作的首位,坚持周一集中学习、“会前一刻钟”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党性观念,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从优良传统中汲取营养、用组织炉火淬炼优良品质。

同时,对原党员活动室进行全面整合,将党员活动室功能、配置补充、升级、完善,为党建工作开辟了新的阵地,通过打造党建文化长廊、制作永久宣传牌和专题展板等,营造党建浓厚氛围,增强党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党建带队建的路上迈出坚实一步,筑牢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阵地保障。

强化责任担当  依法履职促效力

强化党员担当,深化党员服务,立足本职勇担当。兴仁市人民检察院要求全体党员干警强化在依法履职中的党员主体身份,在各项检察工作中牢记党员责任,落实工作要求,凝聚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强大动力,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共同提升。

党员干警在公益诉讼、未检工作、刑事检察等检察业务工作中冲锋在前,发挥党员在依法履职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深入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带动提升检察业务水平。组织全体党员到城北民主社区“双报到”参与基层服务,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发现司法救助线索,2021年党员干部办实事34件。针对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烈士陵园与国家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未依法全面履职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该局对兴仁烈士陵园内存在部分烈士墓碑体斑驳及烈士姓氏名称模糊、纪念碑周围卫生不整洁、烈士陵园界碑标识的界限和实际保护的界限不相符等问题进行整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了烈士纪念设施不受侵害,用实际行动缅怀先烈,弘扬革命精神。

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从小处抓起、从养成管起、从细节严起,形成了党组作决策、党总支抓执行、各支部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强大的政治定力为案件办理、攻坚克难贡献思想动力,突出的业务能力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提供了专业保障,以“党建+检察”引领各项业务工作落实,在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中实现共同提升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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